推動「植物醫師」或「植物保護技師」證照已經討論多年,如今已經研擬草案,準備立法。未來透過植物醫師的服務,農民將可以得到更正確的植物保護用藥知識,甚至也可以引進綜合性病蟲害管理的觀念,使用不同的方法提高病蟲害管理的效率,同時保護生物多樣性。歡迎各位一起關心。
防檢局公告植物醫師草案
我國作物須防治之病蟲草及生理病害種類繁多,未予適當防治,每年將造成可觀之損失,為提供農民專業之植物保護建議,以降低農民生產成本、減少農藥殘留等情形,並降低國外高風險有害生物傳入我國之機率;另為協助業者順利輸銷農產品至全世界,爰建立植物醫師專業制度,將植物醫師納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制度,對其業務、責任、管理及植物診療機構設立等加以規範,以有效管理並提升其服務品質。
植物保護技師是具有豐富植物病蟲草害知識的專業人員,有能力進行植物病蟲草害診斷鑑定,並且能熟悉病蟲草害之各種防治方法,能提供栽培者所需之有害生物防治諮詢及開立處方籤,尤其我國有多達 300 種以上的有害生物,而國內用於防治有害生物之農藥種類達 5,000 多種,經由植物保護技師指導推薦可對症下藥,不僅能減少農藥濫用、誤用所造成之藥害及環境汙染,也能兼顧人民食的安全。
技師法早年在 36 年發布時,就定有農業技師分為 9 科,其中植物病蟲害科為其中之一,但於 74 年 經濟部於修訂「技師法施行細則」後,調整技師分科,將技師增刪為三十二科,原有之農業化學科、蠶桑科、植物病蟲害科、水產科等科技師,分別予以刪除或歸併。而目前農藝技師及園藝技師之執業範圍雖有”病蟲害防治”事項,但由於農園藝技師目前因無法令規範其執業空間,導致幾乎無人執業,以至於缺乏植物保護專業人才為民服務。而現今為符合現代安全農業之目標,須要能進行 植物病蟲害之診斷、鑑定、推薦防治方法及藥劑,並填發診斷書、開具處方、證明文件之植物保護專業人才, 況且現行 32 類科技師已 28 年之久,確實有檢討修正之必要,以符合時代需求。
有關農民對植物保護技師之需求,可從由防檢局設立於各大專院校及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共 27 處診斷服務站之送診案件統計分析得知,防檢局診斷服務案件自 97 年起每年遞增, 101 年達 5,700 件,另外由防檢局輔導之 50 家農藥販賣店提供農民診斷案件,每年亦達 10,000 件以上,平均每個診斷服務站及農藥販賣店一年就超過 200 件案件,可見農民確有作物病蟲害診斷及索取防治方法之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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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字: 植物醫師 綜合性病蟲害管理 植物醫師法草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