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聞轉載自中央廣播電台)
時間:2016-10-28 11:43 撰稿編輯:陳林幸
航警局及雲林縣警局日前查獲偽農藥1萬多公斤,逮捕負責分裝的嫌犯,他坦誠受僱於在大陸收購農藥原料的林姓男子,負責在台灣國內接收分送給下游廠商,5年內已進口10公噸。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28日指出,初步看來這批偽造農藥的成分主要是賽滅淨、亞滅培、脫芬瑞等,都是殺蟲劑,且為台灣國內的合法農業用藥,但是藥毒所目前仍在進一步檢驗,是否含有其他成分,結果預計1周內出爐。
馮海東也表示,未登記的非法農藥,地下工廠製造時,通常會加重藥效,造成較多殘留的情況。舉例來說,某一合法產品,防檢局允許配成5%的比例販售,但非法農藥可能調配成8%,藉以向農民標榜效果,但以同樣的方法使用,合法用藥的農作物,5天就可以採收,但使用非法農藥的農作物,可能10天仍有藥劑殘留,增加很高的風險。
馮海東說:『我們正常的產品,都有管控,沒有經過管控的原料,就不知道裏面的含量,以及加工成產品的製劑配方,也有一些規定不能添加什麼東西,這些不在我們合法管轄的工廠,可能會用到一些不合法的原料,這就是變成未知數。』
根據防檢局的統計,台灣合法登記的農藥生產業者有40多家,進口和國內合成的原物料1年平均各有1萬多公噸,供應給加工廠做成產品販售。防檢局也提醒農民,從2014年12月修法後,農民購買農藥,都得在農藥銷售店詳細記載使用用途,且取得購買證明,如果購買來路不明的農藥,將處新台幣1萬5千元至15萬元的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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